【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2、护照签证页不足四页;
3、容貌变化较大,经确认确有需要者;
4、姓名更改者。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PDF)1份。 在驻澳大使馆、驻悉尼、墨尔本、珀斯、布里斯班、阿德莱德总领馆领区的中国公民须事先在线预约、填表。请点击这里在线预约、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无需再填写以上PDF格式表格)。
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光面纸质近期照片2张,白色背景(1张粘贴在申请表上,照片详细要求,请点击这里)。电子护照芯片采用数码照片,建议提供一份刻有同版数码照片的CD或DVD光盘(恕不接受移动硬盘或其他移动存储介质)。
3、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照片资料页),曾办理过加注或延期页。
4、如因姓名更改申请换照,需出示更改姓名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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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1、在驻澳大使馆、驻悉尼、墨尔本、珀斯、布里斯班、阿德莱德总领馆领区的中国公民,应提前预约并按预约日期前往办理。
2、不能邮寄递交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申请人可登陆预约网站(https://ppt.mfa.gov.cn/appo)查询办证进度,或是自行查看申请人在线填表登记的电子邮箱,系统会将办理进度自动发送至该邮箱。当查询或电邮提示“您的新护照已到达我馆,可以领取”时,申请人即可持取证单到相应使领馆领取新护照,一般需要8-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交费和取证】
1、申请人按取证单注明的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2、请点击这里,了解办证费及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逾期未被领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有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3、换发新照后,原照将被注销并退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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