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馆发言人有关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答问(四)

2021-12-09 11:18

    问:中国是如何进行民主选举的?

    答: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来掌握并行使权力,是中国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中国的选举是广泛的,有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的选举是平等的,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中国的选举是真实的,不受金钱操控,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任的人;中国的选举是发展的,选举形式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和丰富。

    举一个基层选举的例子。这是中国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包括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居)民依法定期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在企事业单位中,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当家作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2016年至2017年,中国乡县两级人大顺利完成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9亿多选民投下神圣的一票,参加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基层选举。选举工作涉及全国2850多个县(市、区)、32000多个乡镇,直接选举产生了247.8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在此基础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第二个例子是关于国家机构选举。这是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在中国,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从全国人大到乡级人大,五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按照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原则,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大选举产生。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均由同级人大选举产生或者决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