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申请表——须如实、完整地填写,请点击这里下载。
2、照片——请提供1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并粘贴在表格上。申请照片须符合要求,详情请点击这里。
3、申请材料,请点击这里。
【办理时间】
凡属大使馆或总领事馆权限内审发的签证:
1、普通办理:第5个工作日取证。
2、加急办理:第3个工作日取证。
3、特急办理:第2个工作日取证。
凡属需转送澳门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的签证申请,一般需约10个工作日,无加急或特急服务。
【签证费及收费方式】
请点击这里。
【注意事项】
1、请如实、清楚、完整地填写签证申请表各项内容。填写不实、漏填或字迹不清楚,都可能导致签证审批的延误,甚至被拒发签证。
2、签证官员将对个案做出签证决定。
3、请访问澳门特别行政区治安警察局网站,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四、澳门特区政府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联系方式
地址:澳门氹仔北安新镇土区出入境事务厅大楼外国人事物警司处
电话:00853-88970601,00853-88970602;
传真:00853-28726936;
电邮:smce@fsm.gov.mo 。
网址: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 。
上述信息如有变动,以大使馆或总领事馆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