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告知”疫情期间拟搭乘航班赴华人员需注意的重要事项

2021-05-10 12:00

  一、总体要求

  自2020年11月8日起,自澳大利亚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中、外籍乘客,须凭登机前2天内在澳采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血清特异性IgM抗体(以下简称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双阴性证明),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式样见附件1),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或截屏)上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驻澳使领馆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式样见附件2)。填报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时,要求上传的“行程单”是指您的赴华航班机票,“居留证明”指的是在澳有效签证(针对中国籍公民和第三国籍公民)或澳大利亚护照(针对澳大利亚籍公民)。 航空公司在乘客登机前予以查验,对未持有有效的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的乘客,会拒绝登机。具体请参考: http://au.china-embassy.org/chn/tzgg/t1828525.htm  

       二、检测机构及检测时间

  我馆目前暂无指定的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机构,申请人可在首都领地、北领地政府认可的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相关检测(如Healius公司,https://consumer.healius.com.au)。

  以双阴性检测报告上的采样时间为起算时间,有效期为采样日+2日,登机时有效即可。如核酸检测采样日期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采样日期不同,以二者中较早的采样日期为准。建议尽可能在同一家检测机构同时做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例如:您的航班为12月3日,您最早可在12月1日任何时间进行采样检测。又例如,核酸检测采样日期是12月1日,血清抗体采样日期是12月2日,则以12月1日开始计算,航班登机时间应不晚于12月3日。

  三、疫苗接种证明

  对拟搭乘航班赴华的乘客,如您已接种疫苗,请上传接种证明,申请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时,请将疫苗接种证明与核酸检测、血清IgM抗体检测结果证明一并上传。根据需要,驻澳使馆会要求您同时提交《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式样见附件3)。获取澳大利亚疫苗接种证明步骤请参照:http://au.china-embassy.org/chn/tzgg/t1866165.htm  

       四、外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检测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双阴性证明后,通过电脑或手机等终端登录网站:http://hrhk.cs.mfa.gov.cn/H5/ 申领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在线填写信息、申报健康状况、上传检测证明等材料。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该网站核发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以带“HDC”标识的二维码形式展示,外籍乘客登机时出示电子或纸质打印版,供航空公司查验。

  附件:

  1、“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式样:

  3、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