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出国人员申请旅行证

2019-01-01 09:00

 

   【适用情形】

   临时来澳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1份。推荐采用免费的Adobe Acrobat Reader填写、打印。

   2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请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要求。

   3、原护照复印件(如有)或其他证明申请人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4、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国籍状况声明书》  

   5、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应填写《护照遗失、毁损声明书》,提供本人身份和原护照信息,并详细说明旅澳前后经历,在澳居留身份,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地点、经过等。

 

   【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根据就近原则,由本人前往有关使领馆提出申请,不能邮寄申请或委托他人代办。

 

   【办证时间】

   1、此类申请需向国内原发照机关确认申请人身份和原持证件情况。受制于国内答复时间,因此办理时间不能确定,但使领馆将在最短时间内办理。

   2、申请人也可自行与国内原发照机关或派出单位联系,请其尽快回复,以缩短办证时间。

 

   【取证及收费】

   1、请按取证单上注明的日期(如有)或使领馆电话通知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2、请点击这里,了解办证费及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1、颁发旅行证后,遗失或被盗的护照将被宣布作废。如在递交申请后又找回原照,亦不可撤回申请,应尽快将护照送交有关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等处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国公民在加入澳大利亚或其他国家国籍后,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前往中国须持用外国护照申请签证,而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3、请注意及时领取旅行证。 逾期未被领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4、提醒申请人:如护照遗失或被盗,建议可向警察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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