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前往大陆证件

2019-01-01 09:00

 

   【证件种类】

   1、香港、澳门同胞前往大陆,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未持有回乡证的港澳居民赴大陆,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未加入其他国家国籍的台湾同胞回大陆,如持用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可在有效期内入出境大陆并在大陆停留,无需办理其他手续。如未持有台胞证,可向就近的驻外使领馆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已加入外国国籍者,应持用外国护照向使领馆申请签证。

 

   【申请旅行证所需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并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PDF)1份。驻澳大使馆悉尼墨尔本珀斯布里斯班阿德莱德总领馆领区的中国公民须事先在线预约、填表。请点击这里在线预约、填写并打印申请表(无需再填写以上PDF格式表格)

   222寸正面免冠6个月内近照,白色背景。请点击这里,查看照片要求。

   3、香港、澳门、台湾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带照片资料页)。

    4、在递交申请前3日内,自行登录澳内务部VEVO网站打印的签证信息。如有需要,领事官员可要求申请人另行将本人的VEVO信息发送到有关使领馆电子信箱。 

   【申请方式】

  在驻澳大利亚使馆、驻悉尼、墨尔本、珀斯、布里斯班、阿德莱德总领馆领区提交申请的中国香港公民,应提前网上在线预约并按预约日期前往办理。 

   【办证时间】

   正常需4个工作日,可提供加急(2-3个工作日)服务。

 

   【取证及收费】

   1、请按取证单上注明的取证日期,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取证。

   2、请点击这里,了解办证费及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请注意及时领取证件。逾期未被领取,将按规定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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